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公布首批獲得總局資質認定的具有商品過度包裝檢驗檢測能力的機構名單。
譜尼測試集團及譜尼江蘇公司、譜尼深圳公司進入首批商品過度包裝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商品過度包裝是指超出商品保護、展示、儲存、運輸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裝,主要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包裝空隙過大、包裝成本過高、選材用料不當等。
商品包裝具有保護商品、美化產品、引導消費、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食品和化妝品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市場上部分食品和化妝品企業還存在包裝過度、不環保、不節約的情況,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空隙率過大、成本過高,超出了包裝本身的基本功能。據研究表明,我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這些包裝廢棄物中,大部分是過度包裝產生的。過度包裝既浪費了資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產生的包裝廢棄物更是對環境造成了污染。
國家有哪些法律法規和標準約束過度包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決食品化妝品過度包裝問題,根據《標準化法》,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于2021年8月修訂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于2023年9月1日起實施。針對月餅和粽子過度包裝問題,于2022年5月發布了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已于2022年8月15日實施,2024年03月25日,第2號修改單發布,第2號修改單實施日期為2025年3月1日。GB 43284-2023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適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生鮮食用農產品商品的銷售包裝。),該標準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實施。
過度包裝涉及的三個限量要求是指?
我國現階段包裝檢測對于控制過度包裝主要從3個限量來要求: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